12月14日,國家發(fā)改委等五部門下發(fā)了《關于做好2014年東北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(qū)生霉粒超標玉米收購工作等問題的補充通知》。
《補充通知》明確,內蒙古、遼寧、吉林、黑龍江4省(區(qū))2014年國家臨儲玉米收購,生霉粒含量應控制在不超過5%,超過5%的,不得作為國家臨儲玉米收購。按照以質論價、平均扣量與扣價基本相當的原則,對生霉粒含量超過2%不超過5%的玉米將原扣量方式調整為累進扣價,超標多相應扣價多。生霉粒含量超過5%的,由地方政府負責組織專項收購并按照規(guī)定用途使用。收儲企業(yè)要對收購的玉米加快烘干進度,盡量減少損失。